泰康资产管理公司CEO 当选中国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标准委员会委员

发布时间 : 2007年08月16日

近年来,我国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制度已成为保险业三大监管支柱最重要的一支。随着符合中国国情的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的初步建立,偿付能力评估的科学性和偿付能力监管的效力得到了很大提高。为了进一步增强偿付能力监管标准制定的科学性、公开性和民主性,保监会决定成立中国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标准委员会。委员会是我国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标准的专业技术咨询机构,其职责是对保监会偿付能力监管标准研究制定过程中的重大技术问题提供咨询和论证。

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包括保监会偿付能力监管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保险机构的有关专家;学术研究机构的有关专家;国际著名咨询机构的有关专家。此次泰康资产管理公司CEO 段国圣作为业内资产管理公司的唯一代表被聘任为该委员会的首届委员。8 月14 日保监会吴定富主席为全体委员颁发聘任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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